紅河州面向全國開展基礎教育學校補充招聘

          時間:2020-08-11 14:59 來源:紅河人才網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紅河州應對新冠肺炎影響大幅增加名額面向全國開展基礎教育學校補充招聘優秀高校畢業生的公告

                 為貫徹“六保”要求,落實“六穩”工作,降低疫情對高校畢業生就業造成的影響,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按照《云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大幅增加名額面向全國開展基礎教育學校和醫療衛生機構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方案》有關要求,決定采取免筆試只面試的方式面向全國應屆高校畢業生補充招聘63名基礎教育學校教師。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本次專項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面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招聘方式

          基礎教育學校專項招聘人數63名。其中:幼兒教師5名、小學28名、初中11名、新建或改擴建高中19名。招聘任務完成后由縣、市教育體育局均衡配置教師需求再安排到學校的具體工作崗位。(具體招聘崗位和條件詳見附件1)

                 三、招聘對象

          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屆、2019屆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未落實工作單位”是指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

          服務期內特崗教師不得報名參加此次專項招聘。

          已參加6.13專項招聘并已列為聘用人員的,不得報名參加此次專項補充招聘。

                 四、招聘政策

          (一)應聘教師可采取“先上崗、再考證”的舉措,凡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要求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輔助性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高校畢業生參加本次專項招聘被聘用從事相關工作的,聘用單位與“先上崗、再考證”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時,應當按規定約定在1年試用期內必須取得相應職業資格,否則按約定解除聘用合同。

          (二)按實際聘用人數發放聘用人員一次性就業補貼。一次性就業補貼發放標準為:20000元/人,以上補助由人社部門按規定發放。

                 五、應聘人員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和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其影響期或處分期限未滿的;

          2.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均不得參加報名;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人員。

                 六、報名程序

          (一)報名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紅河人才網(網址為:)。簡要流程:登錄紅河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招聘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報名成功。

          1. 注冊和提交網絡報名申請

          時間:20208199:0082118:00

          報考人員登錄報名系統,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按要求填寫各項信息,提交報考申請。每人只能申請一個報考崗位。

          2.網絡報名資格審核

          時間:2020年8月19日9:00至8月22日18:00。

          網絡資格審核采用計算機自動審核與人工審核相結合的方式:計算機根據報名信息對照崗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是否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計算機無法判定的下列情況(報考人員所學專業選擇“下面專業中未找到我的專業”以及專業、學歷條件的崗位),提交審核單位進行人工審核。人工審核結果將于24小時內返回。在此提醒報考人員根據提交報考申請時限及審核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

          網絡報名不進行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的審核,要求報考者填寫的信息必須與證書證件上的內容一致。報考信息由報考人員自行填寫,請報考人員認真校對,必須保證信息真實有效,填報不真實或錯誤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網絡報名上傳照片要求為白色或淺色底近期免冠照片(電子版,jpg格式)。報考者必須在網絡相關頁面按要求上傳標準證件數碼照片。網絡報名不進行上傳照片和身份證的審核,請考生按要求上傳清晰照片和身份證。由于上傳的照片和身份證不清晰、變形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在此提醒報考人員:須仔細核對填報的信息及上傳的照片、身份證,報考信息審核通過,不再允許任何修改,也不能改報其它崗位。因身份證過期、信息填寫失誤、照片模糊、變形,造成后續考試過程出現問題的(無法進入考場或無法通過復審等),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2020年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可由考生書面承諾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先報考。如考生未在規定內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取消資格;

          3.報名人員應對提交的報名信息負責,面試前將進行現場資格審核,所有報考人員均須攜帶上述相關證件原件、復印件及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者,一經查實取消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和行政主管部門安排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招聘公告和崗位條件對報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對所提交材料和填寫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取消資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1.資格復審時間:

          2020年8月24日8:00—17:30

          2.資格復審地點:

          紅河州第一中學

          3.資格復審時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還未獲得畢業證與學位證的請提交專項招聘承諾書附件2);

          (2)白色或淺色底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張;

          (3)2018、2019年畢業的考生提供原畢業學校、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或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出具的考生檔案保留或托管證明原件;

          (4)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報考的,需提供相關佐證材料;

          (5)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八、面試

          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資格復審通過的考生全部進入面試,面試設置最低成績合格線70分。面試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

          面試時間、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

                 九、體檢

          面試通過人員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結合招聘崗位人數名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由用人單位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進行,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進行,重點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及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再次核實考生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十一、遞補

          對體檢、考察不合格者,以及自愿放棄考察、體檢的,在最低合格分數線上,按照同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一個崗位遞補只進行一次。如在體檢、考察其中一個環節已經遞補過的,在后面環節就不再遞補。遞補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網站公示。

                 十二、公示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在“紅河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因反映問題或個人放棄而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進行遞補。

                 十三、辦理審批手續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審批手續,下發聘用通知;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且查實有據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內有反映問題而相關部門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必須實名反映。辦理審批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十四、簽訂聘用合同

          聘用通知下發后,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持有關材料報到,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五、紀律監督及相關要求

          考生必須服從國家和省的專項招聘政策規定,提供符合規定并與招聘崗位相符的證件,對違反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所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必須與崗位要求一致,否則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員存在應當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如有違反招聘紀律、徇私舞弊行為的,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十六、重要提示

          (一)報考人員對自己報名時填寫的信息負責。報考人員應信守本人在網絡報名時簽署的誠信承諾。網絡報名資格審核是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報名時簽署的誠信承諾,視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為真實信息而進行的審核。如果報名填寫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兩者不一致,報考人員將被視為違反了誠信承諾,由此帶來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將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報考鄉鎮崗位和南部六縣崗位考生須遵從最低服務期限的相關規定,具體服務期限直接聯系各招聘單位咨詢。

          (四)本次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19年云南省公務員錄用考試專業目錄》(附件3)

                  十七、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本公告由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紅河州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0873-3732150

          監督電話:0873-3738272

           

          紅河州教育體育局

          紅河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8月10日

          相關附件請在原網下載:

          紅河州人才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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