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時間:2024-12-08 10:43 來源:普洱政研網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關于招聘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公告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市公開招聘1名公益性崗位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根據《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云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城鎮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25號),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監督。

                 二、招聘人數及崗位

          招聘人數:1人。

          招聘崗位:輔助性公共管理類崗位。

          崗位職責:協助綜合科完成日常事務,服從單位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具有云南省行政區域內戶籍,因身體狀況、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并在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法定勞動年齡內人員,具體包括:

          1.零就業家庭中的登記失業人員。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登記失業人員。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

          6.離校1年內持續6個月以上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7.被征地農民。

          (二)綜合素質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基本路線,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質好,無違法犯罪記錄。

          2.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協調溝通能力,工作責任心強、愛崗敬業、吃苦耐勞,服從組織安排。

          3.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一定的財會知識和計算機操作能力,能夠熟練使用Word、Excel等辦公軟件。具有會計從業經歷或相關資格證者優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招聘

          1.受過治安或刑事處罰的。

          2.處于黨紀、政紀處分期間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在境內外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

          5.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四、報名方式

          凡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攜帶《就業創業證》或電子《就業創業證》復印件、二代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等相關個人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張,于規定報名時間內前往市委政研室報名,報名時提供《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公益性崗位招聘申請表》(見附件)。

                 五、報名時間、地點及聯系人

          報名時間:2024年12月9日至12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報名地點: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綜合科(普洱市思茅區北部行政中心1號樓2樓2—09室)。

          聯 系 人:鄧蓉芳

          咨詢電話:0879—2189401、15987965855

                 六、工資待遇

          一經錄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執行,繳納五險,工資每月3500元(包含個人五險繳納部分),由市委政研室按月足額發放。單位不安排食宿。

                 七、招聘程序

          (一)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初審。

          (二)資格復核。資格初審通過人員,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對人員進行資格審核。

          (三)面試。普洱市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中心審核通過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對考核對象的職業道德、工作能力、理論知識、法律法規等方面進行面試,擇優錄取。

          (四)體檢。審核通過錄入人員進行健康體檢,并將體檢報告交用人單位。

          (五)確定人選。根據面試、體檢和崗位要求,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六)聘用。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與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辦理錄用手續。試用期為1個月。

          報名人員須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對所提供信息及資料的真實完整性負責,經審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條件的,直接取消其資格,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由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負責解釋。

          中共普洱市委政策研究室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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