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輔助執法人員招聘公告

          時間:2024-07-09 15:20 來源:施甸縣人民政府網站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施甸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輔助執法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結合我縣城市管理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助執法人員7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導思想

          此次招聘工作嚴格遵守“公開、公正、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施甸縣綜合行政執局輔助執法人員7名。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高中(中專)及以上學歷人員。

          (二)招用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2.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征、缺陷,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

          3、男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5周歲以下、男性身高不低165cm;女性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女性身高不低于155cm。

          4、退役軍人、有行政執法經驗者優先。

          (三)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1.吸毒人員;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有違法行為,被予以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的;

          4.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辭退的;

          5.曾被部隊押送回原籍或因違反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規定被解聘的;

          6.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處以刑罰處罰的;

          7.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身上有紋身、患有傳染性或重大疾病,以及公安機關不予錄用的其他規定;

          9.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四、待遇

          (一)被招聘的輔助執法人員實行聘用制簽訂勞動合同。

          (二)正式聘用的輔助執法人員每月基本工資為2800元(含五險一金)。

                 五、工作程序

          招用工作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進行。

                 六、招聘方式及資格審查

          1.公告發布:2024年7月8日在施甸縣住建局網站發布公告。

          2.報名時間:2024年7月8日開始至名額招滿即止。

          3.報名地點:施甸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辦公室。

          4.報名要求:由本人現場報名,不允許他人代替;需持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復印件1份);本人近期正面白底版彩色免冠一寸照片1張。

          5.報名材料提交后,由招用領導小組辦公室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納入面試合格人員名單,面試時間待定,等報名結束確定時間進入面視階段。期間報名人員需保持電話暢通,如因電話通知無法聯系到或不接聽,責任自負。

                 七、面試

          采用面對面交流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綜合分析、計劃組織、人際關系處理等基本素養。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時應聘人員須按照規定的時間到達面試地點,無法聯系或未按時到達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八、政審

          面試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審對象。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實績等情況;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不符合協管員條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聘用資格。

                 九、體檢

          1.按照招用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若最后一名面試成績并列的,組織并列人員第二次面試,并以第二次面試高分進入體檢。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不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3.聘用:施甸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公開招聘按規定和程序和標準,根據考察政審情況綜合考慮擇優錄取確定擬招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十、招用及管理

          經面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招用對象。

          招用人員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如發現有不適宜招用條件的,不予簽訂合同,試用期滿后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一簽。合同由用人單位與招用人員簽訂,報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十一、組織領導

          為使此次招用工作順利進行,特成立施甸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招用臨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朱漢卿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楊登云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金明副局長

          楊永富黨組成員、二級主辦

          成  員:蔣新竹辦公室四級主辦

          李樹威辦公室工作人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辦公室,楊登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蔣新竹、李樹威同志負責招考具體事宜。

                 十二、紀律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施甸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實施,為保證招聘工作“ 公開、公平、公正 ”,全程接受縣紀委監委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政策和紀律要求的應聘人員和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施甸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辦公室電話:0875—8124547

          施甸縣綜合行政執法局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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