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面向2023屆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公告

          時間:2024-03-26 14:00 來源:保山市人民政府網站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保山市面向2023屆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公告

                 按照《關于做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云衛基層發〔2024〕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云人社發〔2016〕18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根據工作需要,保山市計劃面向2023屆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報名,統一考試,綜合評定,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要求

          招聘大學生鄉村醫生12名(施甸縣2名、龍陵縣5名、昌寧縣5名),屬于事業單位編制內人員。具體招聘崗位詳見《保山市大學生鄉村醫生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1)。招聘的大學生鄉村醫生需承諾連續、全職在村衛生室服務至少6年(不含參加規范化培訓時間),并于入職后3年內考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應資格,則解除聘用合同。

                三、招聘范圍及對象

          招聘人員范圍為符合“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免試申請鄉村醫生執業注冊政策”條件的人員,即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的臨床醫學、中醫學類、中西醫結合類專業2023屆高校畢業生(含尚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符合其他有關政策規定,按2023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人員也可報考,包括:1.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2.參加“三支一扶”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參加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3.大學畢業后未參加工作直接接受規范化培訓的人員,于2023年培訓合格的。

          報名人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及以下,博士或具有中級職稱的原則上在40周歲及以下,具有高級職稱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報名當天。

                四、應聘人員條件

          (一)報考者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或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4.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非2023屆高校畢業生;

          3.受到黨紀、政務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人員;

          4.受到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5.受到禁考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4年4月2日至4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因特殊工作情況不能到現場報名的,可書面委托他人持相關材料到現場代為報名。每人限報1個崗位,報名時需提交與報名資格條件相關的證明材料。

          (三)報名地點

          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一樓會議室(保山市隆陽區隆陽路60號)

          (四)報名材料

          1.《保山市面向2023屆醫學專業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

          大學生鄉村醫生報名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復印件1份,近期免冠正裝彩色照片2張(小1寸);

          3.畢業證原件、復印件1份;

          4.國(境)外畢業生還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5.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應聘人員,需提供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1份;

          6.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撐材料原件、復印件1份。

          (五)資格審查

          資格初審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相關的應聘人員,可以主動聯系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報名資格。

          (六)有關要求

          1.應聘人員每人限報1個崗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報名時,應聘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

          4.應聘人員填報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應聘人員負責。

          5.應聘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七)準考證發放

          本次招聘不收取應聘人員報名費,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當場領取準考證。準考證作為參加筆試、查詢筆試成績以及后續招聘程序身份驗證的重要憑據,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無準考證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程序。

          本次考試不設開考比例限制。

                六、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鄉村醫生崗位必需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滿分100分。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要求,已取得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可免筆試。

          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聘人員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規定時間到指定考場參加筆試。筆試成績于考試結束后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保山衛健”微信公眾號發布。成績公布后1日內接受應聘人員分數查疑申請(查疑類型: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忌诜喜橐汕樾蜗,憑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到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二樓組織人事科207室(電話:0875-2220960)申請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面試

          (一)確定進入面試人員

          筆試結束后,由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劃定合格分數線,并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以1:2或等額(等額開考崗位)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并向社會公布。以1:2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的崗位,進入面試人員若自行放棄面試資格導致該崗位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不足1:2比例的,則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在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截止時間2024年4月13日17:30)。

          (二)面試時間及地點

          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將另行公告通知,請應聘人員關注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保山衛健”微信公眾號發布的面試公告,保持電話暢通。

          (三)面試要求

          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組織實施面試測評工作。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進入面試(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不占其他人員面試比例)。面試時,考生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接受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面試測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則,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專業技能及適應崗位要求的業務素質與工作能力等,滿分100分。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等額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后續的招聘環節。

                八、綜合成績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免筆試人員的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進行計算。若綜合成績出現并列,且出現了需要加試情形來確定擬考察對象的,加試一題面試題,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若出現需要進行二次加試的情形則繼續加試)。

                九、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按從高到低順序,按照計劃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考察的人員。由各縣(市、區)招聘單位組織對擬考察人員進行考察?疾靸热葜饕ㄕ嗡刭|、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聘崗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同時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提供的應聘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情況,作為聘用的主要依據?疾觳缓细竦模坏脜⑴c后續的招聘環節,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體檢

          考察合格的應聘人員參加體檢。體檢在同級人社部門的指導下,由市、縣(市、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體檢對象在縣級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公立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除衛生部核準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職業外,不得要求進行乙肝項目檢測。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本人可申請復檢,并到指定醫院復檢一次,復檢結果為最終結果。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保山衛健”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同級機構編制部門按要求出具編制使用通知單,及時辦理入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并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十二、招聘紀律

          招聘過程中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報考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構成履職回避關系影響招聘公正的,本人應主動申請回避;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十三、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公告通過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保山新聞網、保山發布、“保山衛健”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發布,后續相關招聘信息請及時關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頁、“保山衛健”微信公眾號,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考教育部目錄,包括:最新版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技工院校專業目錄等;所學學科專業不在選定的參考目錄中,但與崗位所要求的學科專業相關的應聘人員,可主動聯系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認報名資格。

          (三)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四)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五)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四、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0875-2221083

          (二)監督電話:

          中共保山市紀委保山市監委監督舉報電話 0875-12388

          保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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