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玉溪市委黨校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公告

          時間:2023-03-28 15:11 來源: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公司微信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中共玉溪市委黨校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中共玉溪市委黨校工作需要,委托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1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政審公示、聘用備案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崗位及工作內容

          (一)公共管理服務崗3人,主要負責行政管理事務、教學科研日常管理等工作業務輔助;

          (二)后勤服務崗9人,主要協助開展會務、住宿、餐飲等后勤服務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符合下述城鎮公益性崗位安置條件中的任意一條:

          1.零就業家庭人員,未婚人員(含其父母、兄妹)、已婚人員(含其配偶、子女)無穩定就業情況;

          2.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須為民政部門在冊的享受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

          3.男年滿50周歲和女年滿40周歲以上的大齡失業人員(簡稱:4050人員),以《身份證》記載的出生日期計算;

          4.有勞動能力的殘疾人,須為持有殘聯部門出具的《殘疾證》人員;

          5.連續失業1年以上人員,失業時間以《就業創業證》記載的登記失業日期為計算起止時間。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三)身體健康,男女不限,工作能力適應崗位要求;

          (四)公共管理服務崗位: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有一定溝通交流能力和文字功底,熟悉辦公軟件日常操作,漢語言文學、新聞學、計算機等專業優先考慮;

          (五)后勤服務崗: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心理素質良好,能吃苦耐勞,有后勤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六)具有下列情況的不得報名參加

          1.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

          3.在行政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法律規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網、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3年03月27日—2023年04月17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除外)。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地點: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紅塔區彩虹路59號2幢507室);柯老師(18869729063)。

          3.報名材料包括:《中共玉溪市委黨校城鎮公益性崗位招聘報名表》、身份證、戶口簿、就業創業證或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和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如有請提供)、殘疾證(如有請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職業資格證等材料掃描件。個人所提供的相關證件、資料必須真實有效,不得弄虛作假,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三)資格審查

          對報考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報名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請報考者務必按照《公告》及職位要求應聘。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招聘要求、崗位報名表及相關證件弄虛作假的報考者,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四)考核

          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報考者進入考核環節,根據不同崗位要求,按照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采取面試(談)的形式進行,擇優錄取。考核時間、地點具體以短信及電話進行告知。

          (五)體檢和政審

          1.體檢:按擬招聘人數安排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首次體檢不合格的在規定時間內可到上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理。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由市委黨校決定是否遞補。

          2.政審:由擬聘用人員提供本人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六)公示

          體檢政審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玉溪人才網、玉溪宸才人力資源咨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日,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手續。

          (七)辦理審批錄用

          到玉溪市就業局就業指導科辦理審批錄用手續。

          (八)簽訂勞動合同

          經公示確定的擬聘用人員,辦理相關審批錄用手續,依法簽訂城鎮公益性崗位勞動合同,約定雙方權利和義務,勞動合同實行1年1簽(含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人員,予以解除協議。協議期滿后,按照公益崗管理規定,解除協議合同。

                 五、薪酬待遇、工作時間及工作地點

          (一)薪酬待遇:試用期1個月,簽訂勞動合同后工資執行紅塔區聘用公益性崗位人員的有關政策執行。

          (二)工作時間:參照市玉溪市委黨校工作時間執行。

          (三)工作地點:中共玉溪市委黨校(紅塔區春和街道九龍池公園旁)。

                 六、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填寫或提交的個人資料要做到全面、真實、準確、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應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三)在招聘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招聘單位可隨時中止或取消其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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