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20年公開招聘文職(勤務)輔警

          時間:2020-02-28 11:00 來源:思茅公安微信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點擊: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20年公開招聘文職(勤務)輔警公告

          為有效緩解公安機關警力不足矛盾,充分利用社會優質人力資源,優化警力資源配置,根據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云南省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云政辦發〔2016〕122號)的規定,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決定公開招聘文職(勤務)輔警70名,現將公開招聘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輔警身份

          警務輔助人員是指根據社會治安形勢發展和公安工作實際需要,面向社會招聘,為公安機關日常運轉和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員。

          警務輔助人員按照職責分工,分為文職輔警和勤務輔警,統稱輔警。

          二、合同簽訂和待遇保障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初次為2年一定,勞動合同期滿后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續簽、變更或終止勞動合同。

          文職輔警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2776元(含個人需繳納的五險費);勤務輔警工資標準為每人每月3053.6元(含個人需繳納的五險費)。

          三、招聘資格條件

          文職(勤務)輔警的招聘堅持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考試的方式進行。非經國家規定的人民警察錄用程序,文職(勤務)輔警不得轉錄為人民警察。具體條件如下: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三)普洱市戶籍或生源;

          (四)自愿從事公安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服從組織分配;

          (五)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六)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七)勤務輔警須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20年3月9日前取得畢業證書);文職輔警須具有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在2020年3月9日前取得畢業證書)。2020年4月即可上正常班的應屆畢業生符合報考條件,出具有效學歷證明可以報名(2020年年內需提供畢業證原件)。

          (八)18周歲以上(2002年3月9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5年3月9日及以后出生);

          (九)具備擬聘用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十)本人沒有違法犯罪記錄,沒有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且公安機關政審合格。

          (十一)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況。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有犯罪嫌疑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者因違規違紀被解除勞動合同、聘用合同和聘任合同的;

          (4)道德敗壞,有不良行為受過公安機關處理的;

          (5)直系親屬、配偶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的;直系血親、配偶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者;

          (6)有吸毒史、參加過邪教等組織活動的人員;

          (7)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

          (8)有紋身,身體裸露部位有明顯疤痕的人員;

          (9)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報名程序

          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考生需本人前往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一樓大廳(思茅區振興大道146號)進行現場報名。報名時間為2020年3月9日至3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一)崗位查詢

          招聘考試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詳見《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2020年公開招聘文職(勤務)輔警崗位設置表》,詳情請關注“思茅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

          (二)現場報名流程

          1.現場報名流程為:自行下載或前往報名點領取《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文職(勤務)輔警招聘報名表》填寫→本人隨身攜帶相關證件前往報名點報名→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將報名表等相關材料交工作人員審核。

          提供材料如下:(1)身份證、戶口簿(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特殊崗位所需的等級、資格、資質證書等材料的原件。(2)同時提交以上證件及材料復印件(A4紙)各1份、近期正面同底免冠1寸照片4張。

          2.報考人員需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因個人填寫的信息和所附的相關證件材料有誤或不完整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員承擔責任;對于弄虛作假行為,一經查實,隨時終止或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按照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規定予以處理。

          (三)崗位調劑及裁減

          每人限報1個崗位,每個招聘崗位與符合報名條件人數比例不低于1:2。若達不到1:2比例的,報經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公開招聘文職(勤務)輔警領導小組同意,可降低開考比例。

          (四)準考證領取

          準考證由考生本人攜帶身份證前往報名點領取,準考證領取時間為2020年3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超過時間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考試。

          (一)體能測評

          符合報考資格的人員進入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體能測評參照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及其所附標準開展。

          體能測試的項目及標準如下:

          1.男子組

          項目

          標準

          30歲(含)以下

          31歲(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5″1

          ≤15″4

          1000米跑

          ≤5′05″

          ≤5′15″

          縱跳摸高

          ≥255厘米

          2.女子組

          項目

          標準

          30歲(含)以下

          31歲(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6″1

          ≤16″4

          800米跑

          ≤5′00″

          ≤5′10″

          縱跳摸高

          ≥220厘米

          (二)筆試

          參加體能測試合格者進入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滿分100分,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筆試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

          1.面試參照無領導小組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按每個崗位報名者的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和體能測試結果,按1:2的比例確定每個崗位進入面試的人選。若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最后1名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面試。

          3.面試時如果因部分考生放棄,致使部分崗位面試達不到1:2比例的,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人員中依次遞補;若出現無遞補人員,可以按1:1的比例進行等額面試;按1:1的比例進行等額面試的崗位,其面試成績須達60分以上,方可作為體檢、政審對象。

          (四)加分政策和申請事項

          1.加分政策。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人民警察撫恤優待辦法》確定的革命烈士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確定的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筆試成績加3分。

          2.申請事項。申請加分人員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公安機關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和戶籍證明)復印件一份。考生須在報名時填寫申請表格,超過期限提交的視為無效。

          (五)計分辦法

          考試綜合成績按100分計算。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加分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上述成績中,筆試總成績、面試總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并按保留兩位小數的計算結果代入綜合成績的計算表達式中;綜合成績通過計算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如果保留兩位小數的綜合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勝出;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則協助公安機關工作經歷長者勝出。

          六、體檢和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招聘崗位考生考試綜合成績,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據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的人選。

          (一)體檢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個人支付。

          (二)政審

          1.本次招聘公安機關文職人員政審工作按《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考核政審辦法》的有關規定由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組織進行。

          2.因考生體檢、政審不合格,從該崗位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參加體檢和政審。

          七、公示和聘用

          (一)根據體檢、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思茅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二)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為保護考生權益,反映問題時必須實名反映。 

          八、浪費考錄資源行為和自動放棄的處理

          (一)參與體能測試但未參加筆試,參加筆試但未參與后續面試、體檢和政審環節、未按規定到招聘單位報到等行為屬于浪費考錄資源的行為,將參照相關規定處理,取消考試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報考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文職(勤務)輔警崗位。

          (二)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面試。

          1.自愿放棄面試的應聘人員需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申請和身份證復印件。

          2.因聯系不到考生進行面試或考生個人原因不參加面試且不作出書面說明的,視為浪費考試資源行為,由不少于2名招聘工作人員做情況記錄。

          九、組織紀律

          (一)此次公開招聘文職(勤務)輔警后續所有公告將在“思茅公安”微信公眾號“微警情”→“公示公告”欄目發布,考生在報考過程中,應及時登錄“思茅公安”微信公眾號了解考試工作進程、查詢有關事項公告,若因考生個人原因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在招聘及聘用過程中如發現不符合條件的人員,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可隨時終止或取消其參考資格和聘用資格。

          (四)招聘工作,邀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監督檢查。

          十、其他事項及要求

          (一)參加招聘考試的考生應保障通訊工具通暢,以便招聘單位與其聯系招聘事項;因考生個人原因無法與其聯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公安機關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三)參加招聘考試的考生必須掃描下面二維碼,關注“思茅公安”微信平臺接收招聘相關信息。

          注:相關附件請在原網下載

          思茅公安微信公眾號

          更多新的招聘、考試信息
          關注微信公眾號:yn2553
          或長按二維碼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