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院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公告

          時間:2018-10-27 09:53 來源:云南人才招聘網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根據工作需要,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管理制度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2018年云南省法院系統決定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省各級人民法院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971名。招聘計劃詳見《云南省法院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計劃表》(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備大學專科以上學歷;

          4、掌握崗位必需的業務技能;

          5、年齡為18-30周歲(1987年10月31日至2000年10月30日之間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上述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當符合《計劃表》中各招聘崗位設置的其他招錄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4、有其他不適宜擔任聘用制書記員情形的。

          三、報名與資格審核

          (一)報名方式與資格審核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現場資格審核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先登陸“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http://www.ynpta.net)進行網上報名,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照片并提交審核后,再到所報崗位對應的現場資格審核地點,進行現場確認及報名資格審核。每個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二)報名及現場資格審核時間

          報考人員在2018年10月29日00:00至11月2日23:59登錄報名網站進行報名信息填報并提交審核。

          現場資格審核時間為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審核地點見《計劃表》中“現場資格審核地址及政策咨詢電話”一欄。

          (三)報名流程和要求

          報名主要流程有:登錄、注冊、填寫報名信息、提交審核、現場資格審核、打印準考證。

          1、登錄

          登錄“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

          2、注冊

          已在該網站注冊過個人用戶的報考人員請直接登錄;未注冊的報考人員,請先點擊首頁上的“新用戶注冊”,再自編用戶名和密碼進行注冊,注冊成功后即可登錄(請妥善保存用戶名和密碼)。

          報名網絡技術問題可通過報名網站在線留言或發送郵件到957167787@qq.com進行咨詢。

          3、填寫報名信息

          點擊首頁上的“網上報名”鏈接,打開當前正在報名的考試項目目錄,點擊要報考的考試名稱,即可進入報名頁面填寫報名信息。報考人員在填寫報名信息前請仔細閱讀本公告,按報名信息要求填寫各項信息,最后保存數據并上傳近期免冠照片。

          4、提交審核

          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后,報名頁面上會出現“提交審核”按鈕,點擊此按鈕并確認后即完成提交審核。報名信息一旦提交審核,將不可修改,請在提交審核前認真檢查報名信息。

          提交審核后,計算機將自動對報名信息進行初審。初審主要是對報名人員的年齡、學歷進行初篩,結果會立即進行顯示。初審通過的報考人員,報名頁面上會顯示“報名狀態:等待審核”字樣和“打印資格審核登記表”按鈕,請點擊打印《資格審核登記表》(請使用A4紙縱向打印)。然后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計算機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報名頁面上不會顯示“打印資格審核登記表”按鈕。計算機初審未通過的報考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并重新提交審核。

          5、現場資格審核

          報考人員通過計算機初審后,請自行打印《資格審核登記表》,并于2018年10月30日至11月4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攜帶下列材料到所報崗位對應的現場資格審核地點進行現場資格審核。通過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為報名成功,可以參加考試。赴現場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請攜帶:

          (1)報名《資格審核登記表》;

          (2)有效身份證、報考崗位要求的畢業證等證書原件、復印件;

          (3)在職人員須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及相關從業經歷證明、資格證等原件、復印件;

          (4)無固定職業或失業者須提交就業失業登記證原件、復印件;

          (5)招聘崗位要求的生源地或戶籍證明;

          (6)與報名條件相關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項:

          (1)本人或委托他人報名的,當場提供報名所需材料。如出現委托他人報名的,須提交委托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

          (2)報考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3)資格審核不合格的報考人員可在報名期間內改報其他崗位并重新參加改報崗位的資格審核。

          6、打印準考證

          現場資格審核通過的報考人員請于2018年11月14日至考試當日,使用網上報名時所用的用戶名及密碼登錄“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www.ynpta.net)自行打印準考證(請使用A4紙縱向打印),并妥善保存。參加考試時需憑準考證和有效身證份(或帶有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方可進入考場。逾期未打印或丟失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自負。

          注:打印準考證時如果頁面中信息為空的,一般是因為登錄用戶名與報名時的用戶名不一致造成。此時請退出登錄,然后使用登錄界面上的“賬號找回”,選擇本項考試并使用姓名和身份證號進行賬號找回即可。報名所用賬號或密碼遺忘的也可通過上述方法解決。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崗位技能測試和面試。

          (一)筆試開考比例

          筆試開考比例不低于1:2(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報考人數之比)。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名額直至取消招聘崗位。

          人口較少的8個少數民族(普米族、怒族、布朗族、基諾族、獨龍族、德昂族、阿昌族、景頗族)、小語種、要求進行民族語言測試的、專業要求為法學類的、艱苦邊遠地區的崗位可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二)考點安排

          報考省高級人民法院、昆明市兩級人民法院(含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昆明鐵路運輸法院)的報考人員安排在昆明考點,報考各州市兩級人民法院(含開遠鐵路運輸法院)的報考人員安排在各州市政府所在地考點。報考西雙版納州法院系統的報考人員因招聘計劃僅有1人,合并入普洱市法院系統進行筆試、崗位技能測試以及面試。具體考試的時間及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筆試

          筆試科目為《云南省法院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測評考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政策理論水平、法律基礎知識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為11月17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考點地址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需持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攜帶2B鉛筆、碳素筆以及橡皮擦,按準考證標明的考點自行前往參加筆試。

          筆試分數在“云南社會化考試測評網”適時公布。

          (四)崗位技能測試與面試

          崗位技能測試、面試分別由省高級人民法院、各中級人民法院、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組織,采取網站公布信息、電話聯系等方式通知報考人員具體的時間、地點、測試方式、面試方式等。

          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筆試成績排名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屆時省高級人民法院將下發各組織單位進入崗位技能測試人員名單,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經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3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崗位技能測試。

          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應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等額崗位技能測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崗位技能測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合成的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出現放棄的情形,經一輪遞補后不再遞補,不足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參加人數進行等額或差額面試。

          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邏輯思維、語言表達、隨機應變等能力。

          面試結束后,應當場公布成績,滿分為100分。等額面試的成績不得低于60分。

          (五)綜合成績計算

          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根據3:4:3比例確定,總分為100分,即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崗位技能測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40%,面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30%。各類成績折算如出現小數,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綜合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后續招聘程序。

          五、體檢

          根據報考人員綜合成績排名,按照各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且必須在當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體檢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己承擔。

          六、考察

          考察由各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工作表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單位在綜合成績基礎上,結合體檢、考察情況,研究提出擬聘用的書記員名單,采取網站或招聘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體檢、考察階段出現不合格情況的,僅在首輪出現不合格情況時遞補一次;公示后出現放棄情形的,不再遞補。

          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對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簽訂勞動合同;公示期內有反映且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為保護個人權益,反映問題時須實名反映。

          八、待遇和保障

          聘用制書記員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聘用制書記員經費保障辦法(試行)》執行。

          九、其他事宜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培訓班。

          2、招聘工作期間,報考人員應及時關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聯絡電話暢通,因通訊不暢導致相關后果由報考人員本人承擔。

          3、本公告如有變動,以發布的補充公告為準。

          4、為保證本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全程監督。舉報監督電話:0871-64095806。

          5、本公告由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附:《云南省法院系統2018年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計劃表》

          附件下載(下載)

           

          云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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