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2018年公開招聘輔警實施方案公告

          時間:2018-08-14 09:02 來源: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為進一步強化和推進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規范化建設工作,緩解公安檢查站警力不足矛盾,充分發揮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公開查緝的職能作用,根據宣威市公安局局長辦公會議精神,經宣威市公安局黨委同意,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輔警17人,現將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計劃

          (一)崗位: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輔警人員。

          (二)工作內容:協助民警反恐維穩、查緝毒品、緝槍治爆、交通違法、堵截逃犯等其他治安綜合性查緝工作。

          (三)待遇:每月工資2000.00,購買社會五險,統一食宿、統一配發服裝、標志、標識,查獲行政和刑事案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

          (四) 招聘計劃人數:擬招聘17人。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滿18周歲以上(年齡計算日期:2000年8月13日及以前),3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日期:1988年8月13日及以后);

          3、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4、具有初中及以上學歷;

          5、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6、具備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7、未就業或者在市公安局正式聘用前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二)不符合招聘條件的情形如下: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

          6、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7、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8、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公告的發布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宣威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xw.gov.cn/)、 “宣威警方”公眾微信號等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上述規定網站、微信平臺查詢招聘相關信息。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要認真閱讀公告,不按照本次招聘公告提供報名材料的人員不能進行報名。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有效報名人數須達到1∶2的比例方能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或無人報考的崗位,按比例縮減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

          (2)報名時間:2018年8月14日至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報名地址為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寶山收費站旁),規定時間外不再受理。

          (3)報名時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退伍軍人復員證(退伍軍人提供)、駕駛證(有的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同版免冠照片3張。

          (二)資格審查

          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按照各崗位招聘的條件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若報名信息與所持證件資料不相符合,則屬填報虛假信息,取消該考生報名資格;故意擾亂工作秩序,或威脅他人生命安全或公共安全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對在任何時間和環節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所列條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錄(聘)用資格。

           六、招聘程序

          (一)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內容為100米、1000米、俯臥撐、立定跳遠。按照《公安民警體育鍛煉達標標準》進行測試。

          根據考生體能測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該崗位招聘計劃人數等額確定進入考核考察人員。若體能測試成績相同的,按照《宣威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在職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優先考慮。

          (二)考核考察

          1.考核:對進入考核、考察人員進行軍事化封閉式訓練,訓練合格人員進入政審考察。

          2.政審考察:政審考察參照公安機關招錄人民警察(公務員)政審等有關要求進行。

          因自愿(自動)放棄考核考察或考核考察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空缺,按體能測試成績排名從高到低順序遞補。

          (三)體檢

          考生經考核考察合格進入體檢程序,體檢參照《公務員(人民警察)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由用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及以上具有體檢資質的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醫院和考生對體檢結論有疑問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主管部門組織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參檢人員自行承擔。考生自行到醫院進行體檢的,體檢結果不予認可。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責任由考生自負,體檢不合格者不錄用。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經體檢合格的人員名單,在規定網站、微信平臺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未發現有影響聘用情形的予以聘用。

          八、紀律和監督

          (一)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宣威市紀委派駐宣威市公安局紀檢組負責招聘工作的全程監督,并受理有關投訴或舉報。

          (二)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存在回避關系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回避。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實行“零容忍”,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或錄(聘)用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宣威市警務輔助人員招聘考試。

          監督電話:

          宣威市紀委派駐宣威市公安局紀檢組 0874-7927470

          咨詢電話:  

          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寶山查緝點)  13732758677

          九、本方案由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負責解釋

           

          宣威市公安局公安檢查站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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