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龍陵公安公開招聘20名警務輔助人員

          時間:2021-08-11 17:04 來源:龍陵警方微信公眾號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龍陵公安公開招聘20名警務輔助人員

                 根據工作需要,龍陵縣公安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

          共招聘警務輔助人員20人,經綜合考核后,確定聘用的警務輔助人員與龍陵縣公安局按規定程序訂立勞動合同,招聘崗位、條件等詳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3. 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

          4. 具有高中(中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5. 除園中園警務室以外,其它全部面向具有龍陵縣戶籍,報名需要持有龍陵縣戶口;

          6. 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殘疾、重聽、口吃、色盲、色弱、傳染病、紋身,無明顯生理缺陷,兩眼裸視力均在4.5以上,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6米以上,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 自愿從事輔助工作,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工作秘密;

          8. 具備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聘用條件

          退伍軍人、公安院校畢業生、汽車駕駛或特需技能人才優先招聘,并可適當放寬招錄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受過治安管理處罰或因違法行為,受過限制人身自由等其他行政處罰的;

          2. 曾被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 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 曾因違反輔警人員有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 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限未滿的;

          6. 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7. 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8. 患有嚴重身體疾病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9. 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10. 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報名、資格審查、體能和理論測試、面試、體檢、政審、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2021年8月10日至8月15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2. 報名地點:龍陵縣公安局政治處(龍陵縣公安局辦公樓315室)。

          聯系人:范警官,聯系電話:0875—6123273。

          3. 報名要求

          (1)采取本人現場報名,嚴禁代報;

          (2)報名時需本人持身份證(或戶口簿、戶籍證明)、畢業證原件及所報考崗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A4紙張),現場填寫《龍陵縣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已經就業人員需出具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報名時請自備口罩和健康二維碼,并上交彩色免冠5分近照3張。

          (二)資格審查

          龍陵縣公安局成立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現場對報考人員的身份、年齡、學歷等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應聘條件者,準予進入后續程序。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應聘資格。

          (三)體能和理論測試

          1、體能測試

          男子: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縱向摸高。

          女性: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縱向摸高。

          體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能測試標準執行招錄人民警察標準。

          2、理論測試

          體能測試成績供用人單位參考,筆試根據崗位要求由考評組確定內容評價計分。

          (四)面試

          如果不進行筆試,則以面試成績為準,如果進行筆試,則綜合成績按以下方法計算: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和政審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政審環節人員。出現體檢、政審不合格或個人放棄等情形的,按照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1. 體檢。應聘人員在指定的醫院參加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2. 政審。政審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行。

          (1)原則:堅持全面、客觀、公正和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2)程序及要求: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政審對象。考察政審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由當地村社、街道辦事處和公安派出所出具現實表現,到相關部門查閱本人人事檔案。

          (3)在考察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不符合輔警條件的情形,以及其他不能聘用的情況的,取消應聘人員的擬聘用資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據面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政審情況綜合考慮擇優確定擬招聘人員,并進行為期5天的公示(節假日順延)。公示期滿后無舉報或舉報不實且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5年,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四、工資待遇

          錄用人員薪金待遇3500元/月(含個人及單位繳納的養老、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特崗輔警薪金待遇3900元/月(含個人及單位繳納的養老、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費用),另有適當待遇。

                 五、相關事項

          (一)整個招聘工作期間,請保持個人通訊暢通,同時建議關注“龍陵警方”公眾號。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發出體能測試、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時限內,不能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報考者應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所提供的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若在報名、體能測試、面試、體檢、考察等過程中出現舞弊行為的考生一律取消應聘資格;相關工作人員出現舞弊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輔導培訓。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龍陵縣紀委監委派駐龍陵縣公安局駐局紀檢組實施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干部職工進行監督。對違規情況進行舉報的,舉報人需提供自身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系方式和具體的舉報材料。如提供虛假身份信息或未提供相應舉報材料的,不予受理。

          龍陵縣公安局駐局紀檢組電話:0875—6123278。

          龍陵縣公安局政治處電話:0875—6123273。

          (五)本公告中以上、以下數字表述中均包含本數。計算年齡、參加工作時間、工作經歷年限等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

          (六)本公告由龍陵縣公安局負責解釋。

          附件:龍陵縣公安局輔警招聘崗位及工作職責表

           

          龍陵縣公安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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