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公安局邊境管理支隊2020年四季度公開招聘邊境地區專職輔警的公告

          時間:2020-12-09 16:32 來源:紅河人才網 微信公眾號:yn2553 QQ公眾號:800061629

          紅河州公安局邊境管理支隊2020年四季度公開招聘邊境地區專職輔警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紅河州公安局邊境管理支隊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邊境地區專職輔警。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數及崗位

          紅河州公安局邊境管理支隊此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輔警154名(含女性8名),其中,河口方向80名(含女性3名)、金平方向63名(含女性5名)、綠春方向11名,主要從事邊境地區治安巡邏管控等輔助性工作。具體崗位如下:

          (一)河口方向

          1.河口邊境管理大隊所轄的河口城關、橋頭、南溪、壩灑、瑤山、水上、新街、龍堡、老范寨邊境派出所,及新街、南溪邊境檢查站。

          2.河口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所轄新店、老卡、壩灑分站。

          (二)金平方向

          1.金平邊境管理大隊所轄的金平城關、勐橋、馬鞍底、金水河、勐拉、十里村、者米、普角、大寨邊境派出所,蠻耗邊境檢查站。

          2.金水河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所轄馬鞍底、十里村、那發分站。

          (三)綠春方向

          1.綠春邊境管理大隊所轄的平河、騎馬壩、半坡邊境派出所,巖甲邊境檢查站。

          2.金水河出入境邊防檢查站所轄平河分站。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邊境地區專職輔警實行勞動合同制管理,由紅河邊境管理支隊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

          專職輔警的工資按每人每月3000元、“五險”按每人每月1327元的經費標準核定保障。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79年12月至2002年11月之間出生),特殊專業崗位人員,年齡可放寬至45歲;

          3.具有高中或中專(特別偏遠地區在人員缺編較大的情況下,可適當放寬至初中)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五官、體型端正,無口吃、色盲,無明顯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5.自愿從事專職輔警工作,具有忠誠奉獻、擔當作為、吃苦耐勞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質,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服從組織安排,紀律觀念較強,能夠保守國家及警務秘密;

          6.公安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先招聘條件

          符合以下條件,在成績相同條件下予以優先聘用:

          1.烈士和因公犧牲民警配偶、子女;

          2.在職民警配偶;

          3.退役軍人;

          4.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5.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6.懂當地通用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或毗鄰國家語言文字;

          7.具有崗位所需專業資質或技能的人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人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2.本人家庭成員或主要社會關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調查的;

          3.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編造、散布有損國家聲譽、反對黨的理論和線路方針政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賭博受到處罰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

          8.被開除公職、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被辭退解聘的;

          9.從事警務輔助人員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

          10.與境外人員有姻親關系的;

          11.近親屬因跨境違法犯罪行為受到處罰的;

          1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13.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12月8日起至17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

          (1)蒙自報名點:紅河邊境管理支隊(蒙自市天馬路延長線北段)。聯系人:蘇警官、陶警官,聯系電話:0873-3865051、3865052。

          (2)河口報名點:河口邊境管理大隊(河口縣小塘路1號,原“河口縣公安邊防大隊”),聯系人:黃警官,聯系電話:15752638011。

          (3)金平報名點:金平邊境管理大隊(金平縣環城南路20號,原“金平縣公安邊防大隊”),聯系人:伏警官,聯系電話:0873-3865616。

          (4)綠春報名點:綠春邊境管理大隊(綠春縣坡頭村委會,原“綠春縣公安邊防大隊”),聯系人:張警官,聯系電話:13408974551。

          3.報名方式:采用本人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未能在規定時間完成以上報名步驟和提供相應材料的,視為放棄報名資格。

          4.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一個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

          (2)報名時需提交《紅河州公安機關邊境專職輔警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表》(見附件1,粘貼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一式一份,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征信報告、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3,無工作單位的不提供)以及優先招聘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3)優先招聘材料必須在報名時提交,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報考人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面試和筆試

          報考人員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核即進入面試和筆試,總分共計100分,面試、筆試各占50%。

          1.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在報名及資格審查期間一并實施。

          2.筆試。12月18日9時至11時,由各報名點安排專人負責組織考試和評分,內容包括基本法律知識、時事政治等。

          (三)體檢

          1.體檢時間:12月21日上午。

          2.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文身:面頸部文身,著制式服裝其他裸露部位長徑超過3cm的文身,其他部位長徑超過10cm,男性文眉、文眼線、文唇,不合格;文身系淫穢暴力或非法組織標志等,不合格。體表瘢痕:瘢痕體質,面頸部長徑超過3cm或影響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響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3.體檢地點:由支隊統一組織,依托蒙自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實施,體檢完畢由主檢醫生審核體檢結果并簽名,醫療機構加蓋公章。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承擔。

          (四)體能測評

          1.測評時間:12月21日下午。

          2.測評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進行評定,內容含10米×4往返跑、1000米(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等項目,測評成績不合格的視為淘汰。

          3.測評地點:紅河州公安局警務技能訓練基地田徑場(蒙自市北京路南延長線)。

          (五)考察政審

          面試、筆試、體檢、體能測評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崗位招聘人數等額確定人員進行考察政審,具體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標準執行。內容主要包括報考人員的遵紀守法、廉潔紀律,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六)崗前培訓

          考察政審符合招聘條件的,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參加崗前培訓,未按時報到參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錄用公示

          根據相關招聘程序的選拔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紅河州公安局官方公眾號“平安紅河”上公示。公示期5天,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八)正式聘用

          公示結束,按照相關程序進行聘用,對公示期內群眾反映存在問題人員,待問題核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注意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二)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三)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處理。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監督,違反招聘工作紀律、弄虛作假的,一經核實,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紅河州公安局邊境管理支隊政治處負責解釋,聯系電話:3865051、3865052。

          監督單位:紅河州公安局邊境管理支隊紀律檢查委員會。

           

          紅河州公安局邊境管理支隊

          2020年12月8日

          相關附件請在原網下載:

          紅河人才網

          更多新的招聘、考試信息
          關注微信公眾號:yn2553
          或長按二維碼關注